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經辦
什么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在2014年10月國家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養老保險進行了調整,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繳納保費,才能享受養老保險相應的待遇,...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
國務院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規定,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失業保險:用人單位2%,員工個人1%。工傷保險:用人單位0.4%-2.4%(共六檔),員工個人不繳費。生育保險:用人單位0.8%,員工個人不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其中,單位按照本單位...
從企業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養老保險關系如何接續?
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的轉移接續業務經辦。具體辦理流程如下:(一)出具參保繳費憑證。參保...
煙臺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還有效嗎
為全面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5〕4號)和《人力資源社會...
河北省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政策咨詢(舉例:河北省邯鄲市)1、當前哪些單位和人員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職工,進入人才市場的流動人員,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及駐邯部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流動,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處理?
補建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工作人員和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到中關村科技園區企業工作的黨和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的通知》(京政發[2001]8號)的規定,已由原單位負責為其辦理了養老保險手續,...
延安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二)轉出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三)符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補貼的,提供《廣西公務員及參照或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員進入企業工作基本養老保險一次性補貼申報表》和...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應該怎么交納?
1、繳費單位根據機關社保處規定的繳費基數(繳費年度1月份應發工資減獨生子女費)和繳費比例(單位18%、個人2%)計算繳費金額,并填寫《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基金投保花名冊》(一式二份)和《機關事業單位繳納養老基金匯總...
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怎么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