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人對免責條款未盡說明義務
保險人對車上人員責任險不承擔賠償責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應當認定保險人履行了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的明確說明義務。”這說明判斷保險人應否承擔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的標準是:該免責條款的概念、內容及其法律后果是否為常人能夠理解,故對概念、內容及法律后果能夠為常人...
保險法免責條款提示
保險法則要求必須采取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且還須主動對免責條款作出明確說明,該說明義務不以投保人的詢問或要求為前提,而是保險人應強制履行的義務。同時,對于不履行上述提示及明確說明義務的法律后果,保險法作出了該...
保險免責條款有哪些?如何看懂免責條款?
對于不同的險種來說,其保險免責條款是有所不同的。我們想要看懂,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意外險的免責條款通常情況下,意外險對人的健康狀況沒有限制,但對于投保人所從事的職業有一定的要求,一般高危行業都不在意外險的...
關于對《保險法》17條"明確說明"法律適用
第十條保險人將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禁止性規定情形作為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的免責事由,保險人對該條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險人未履行明確說明義務為由主張該條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下為對該...
我國法律規定保險人履行說明義務
法律規定保險人履行說明義務,保險人對免責條款的說明義務在性質上屬于保險合同成立前的先合同義務,是投保人決定投保與否的基礎性考慮因素。因此,保險人該項義務的履行時點應當在投保環節,而非保險合同成立之后。在保險合同...
保險人對保險合同中的保險責任免除條款未向投保人明確說明的,將會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明確說明必須符合兩個條件:第一、在保險單上提示投保人注意;第二、對有關免責條款的概念、內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釋,以使投保人明了該條款的真實...
關于保險合同中的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以下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_百度...
未能盡到明確說明義務的,該條款應歸于無效。保險人對免責備款作出明確說明的,投保人不得于事后以不理解為由否認其效力。故A項說法錯誤,B、C、D三項說法正確,本題答案為BCD。
保險免責條款
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保險人士指出,新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了保險公司對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要有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義務和明確說明義務,否則該條款不產生效力。事實上,實踐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是僅限于...
2017司法考試卷三商法考點:免責條款提示義務
2017司法考試卷三商法考點:免責條款提示義務(1)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
對于投保人明知的免賠事項,保險人是否仍有提示說明義務
保險人擁有明示告知和默示告知的權利,一般違法相關法律的都屬于默示告知范圍,但除此外的免責條款需要保險人做明示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