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社會保險費嗎
稅務機關的職權主要有
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組織實施稅(...
社保是什么部門在征收
稅務部門征收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11月1日起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地區包括北京、上海、山東、山西、湖南、吉林、廣西、貴州、四川、新疆、西藏、深圳、青島等。天津自2020年...
養老保險為什么由稅務部門征收
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法律客觀:《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并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遼寧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規定(2016修正)
地方稅務機關負責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第二章征繳管理第八條社會保險費征繳實行登記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照《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負責社會保險費征繳的登記工作。第九條繳費單位必須于每月15日前向...
江蘇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2020修正)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社會保險事務。縣級以上稅務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工作。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負領導責任,...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2019修訂)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第六條社會保險費實行三項社會保險費集中、統一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
社會保險費由什么機關征收
按《征繳條例》規定,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可以確定由稅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確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社會保險費不論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由稅務機關征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
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
一是對包括失業保險費在內的社會保險費實行集中、統一征收的制度.《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6條規定:"社會保險費實行三項保險費集中、統一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征收,...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人力資源...
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是負責征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征收分為“核定”和“征繳”兩部分工作,目前大多數地區的“核定”工作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征繳”工作由稅務部門負責。
浙江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
第十六條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0日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計算應繳費額,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對申報事項的真實性負責。其中,城鎮個體勞動者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應繳費額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并繳費。繳費單位在上述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