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新型產品信息披露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三章
第十三條萬能保險的產品說明書應當包含以下內容:(一)保證利率和演示利率下的保費、死亡保險金和保單價值。保險公司應當根據過去的經驗,采用高、中、低三個不同的利率進行演示,并說明該演示利率純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出臺背景和意義
截至目前對于壽險銷售誤導尚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界定,業界對于銷售誤導往往是參照《保險法》第116條、《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人身保險業務基本服務規定》中的有關規定來界定的,你可以看一下這些法律法規。個...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基本信息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9年第3號《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已經2009年9月18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主席吳定富二○○九年九月二十五...
投保人信息真實性管理辦法
信息披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形式:(一)媒體、公司網站上的說明和介紹;(二)產品說明會上的說明和介紹;(三)銷售人員的說明和介紹;(四)客戶服務人員的回訪;(五)定期寄送報告資料。第四條保險公司開辦新型產品,...
保監會令2019年1號
保險會令2009年第4號)\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中華人民銀行令[2006]第1號).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保險會令2009年第3號)3、兩個規定指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監會令2009年第1號)\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保監...
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2018)
(六)公司部門設置情況。第十一條保險公司披露的產品基本信息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審批或者備案的保險產品目錄、條款;(二)人身保險新型產品說明書;(三)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產品基本信息。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第六章法律責任
本辦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保監會令〔2001〕6號)。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對資金運用有哪些規定
保險資金的運作,是安全參照國家條列規定,其中有保險國十條
全額退保的依據是什么?
應退還全部保費,并不得對此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保險公司對投資連結保險投保人在猶豫期內解除保險合同的費用扣除應當符合《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也就是說,在猶豫期退保可以獲得全部保費。
如何理解新保險法第17條
【釋義與適用】本條是關于保險人的說明義務與保險人的免責條款明確說明義務的規定。新條文第1款來源自原《保險法》第17條有關告知義務條款的第一句。舊法將保險人有關保險合同的說明義務與投保人的明確告知義務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