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險公司產品信息披露主體

    保險公司產品信息披露主體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一章

    第五條保險公司進行信息披露,應當采用非專業語言,通俗易懂,并對其客觀性、真實性負責,無重大遺漏,不得對客戶進行欺騙、誤導和故意隱瞞。第六條保險公司開辦新型產品,產品說明書內容應當與保險條款相一致。第七條...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保監會令[2009]3號)_百度知...

    第五條新型產品的信息披露,應當采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準確描述與產品相關的信息。保險公司應當對信息披露的客觀性、真實性負責,無重大遺漏,不得對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及社會公眾進行欺騙、誤導和隱瞞。第六條保險公司...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第一章總則

    第五條新型產品的信息披露,應當采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準確描述與產品相關的信息。保險公司應當對信息披露的客觀性、真實性負責,無重大遺漏,不得對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及社會公眾進行欺騙、誤導和隱瞞。第六條保險公司...

    互助性質互聯網健康險監管重點

    26.保險信息披露的主體亦即保險信息的提供者,包括保險公司、保險監管機構以及保險信用評級機構,其中,()是最主要的保險信息披露者,負有向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投資者、保險監管者以及其他利益相關人,披露公司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等方面的義務...

    什么是保險主體,保險主體包括哪些內容

    保險合同的主體:(1)、保險合同的當事人:保險人亦稱承保人,保險人是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投保人亦稱要保人,是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投...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六章

    第二十七條保險公司開辦其他新型產品的,經中國保監會認定后,應當比照本辦法中最相類似的新型產品進行信息披露。第二十八條保險公司違反本辦法,中國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按下列方式給予處罰或采取強制措施:(一)責令改正;...

    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5月10日,銀保監會下發《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相較于2010年的版本,《辦法》要求保險公司披露的內容更加豐富,涵蓋信息披露的內容、方式和時間、管理及法律責任等。新《辦法》于今年7月起正式實施。擴...

    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介紹

    《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4月12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6月12日起施行。

    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7號_百...

    主席吳定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保險公司負責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務

    負責信息披露管理事務的人員應列席公司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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