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產品應該披露哪些內容
人身保險中應如實告知
如實告知義務的范圍1.投保人告知的范圍、內容:是指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和確定費率的重要事實。具體合同各有不同,如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既往病史、家族遺傳史等均是重要事實,財產保險中保險標的...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五章
第二十二條保險公司使用的信息披露材料,應當由總公司或其授權的分公司統一管理。第二十三條開辦新型產品的保險公司應將產品說明書、保險利益測算書、公告制度及客戶報告制度報中國保監會備案。中國保監會自收到上述報備材料...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第二章信息披露材料管理
新型產品的信息披露材料應當由保險公司總公司統一負責管理。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設計、印刷新型產品的信息披露材料,應當報經其總公司批準。除省級分公司以外,保險公司的其他各級分支機構均不得設計、印刷和修改新型產品的信息披露...
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人身保險公司披露的產品經營信息是指上一年度保費收入居前5位的保險產品經營情況,包括產品的保費收入和新單標準保費收入。第十三條財產保險公司披露的產品經營信息是指上一年度保費收入居前5位的商業保險險種經營...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六章
第二十九條保險公司法律責任人、精算責任人沒有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其產品說明書、保險利益測算書、公告和客戶報告制度出現重大失誤的,比照《人身保險產品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處理。第三十條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銷售人員違反本辦法...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一章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以下簡稱新型產品),是指投資連結保險、萬能保險、分紅保險,以及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認定的其他產品。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信息披露,是指保險公司通過產品說明書...
關于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有關問題的通知
只是在《關于有關條文解釋的通知》中指出“《辦法》規定投保人抄錄有關語句的主要目的是向投保人進行風險提示,幫助其正確認識所購買的保險產品和可能面臨的風險”,才將該語句稱為“風險...
人身保險合同內容有哪些
2.保險費,是指投保人為取得保障而付出的代價。3.保險責任,是指保險人承擔義務的具體體現。4.保險期限,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時間。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一條投保人對...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方式包括()。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方式包括()。A:媒體、公司網站、產品說明會上和銷售人員的說明和介紹B:客戶服務人員的回訪C:定期寄送報告資料D:以上都對(正確答案)
《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
保單狀態報告不得用于銷售宣傳等其他目的。對萬能保險投保人的回訪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該保險產品,投保人是否在投保單上親筆簽名;(二)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天數以及猶豫期享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