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公司不足額繳納社保怎么處罰
如果因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產生糾紛,勞動者要求賠償損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
企業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怎么賠償
具體解決方式如下:1、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
公司員工向人民法院申請企業未足額足月繳納社會保險的需滿足哪些條件...
公司員工向人民法院申請企業未足額足月繳納社會保險的需滿足條件有單位沒有在員工入職30日內為其辦理社保繳費,單位未足額繳納社保。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
企業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會怎么樣?罰款多少
(2)社保征收機構有權申請法院扣押、查封、拍賣用人單位財產。《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
單位沒有給員工交社保怎么賠償
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
北京市未足額繳納社保
勞動者請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予支持,但經濟補償金支付年限應從2008年1月1日其開始計算。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或欠繳社會保險費為由請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不予...
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
公司未足額繳納五險是否違法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
企業未足額幫員工繳納社保,員工可以追溯多少長時間的補繳
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
單位未足額繳納社保行政部門怎么處罰?
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