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不可抗辯條款
保險法的不可抗辯條款?
這是一條有利于保戶的規定。如果保險公司發現投保人沒有如實告知重要事實,只能在二年內以此為由拒絕給付保險金或解除合同,超過兩年的可抗辯期,這個權力即告喪失。三、保險法不可抗辯條款案例“不可抗辯”條款的引入,與...
保險不可抗辯條款明細
不可抗辯條款具體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16條第三款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兩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
重疾保險不可抗辯條款解讀
”【點擊免費領取1對1保險咨詢服務】首先,保險公司必須在知道有解除原因之日起,30日內行使解除權,逾期還沒有解除的意思表示,解除權就自行消滅。另外,在合同成立之日或復效日起經過2年,合同就成為不可爭議,保險公司也就失去...
保險合同,我想咨詢下什么叫不可抗辯條款
您好:不可爭條款又稱不可抗辯條款,其基本內容是:人壽保險合同生效滿一定時期(一般為兩年)之后,就成為無可爭議的文件,保險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時違反最大誠信原則,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等理由主張保險合同自始無效。在...
保險合同的不可抗辯規則是什么?
根據我國《保險法》第16條的規定,不可抗辯規則表現為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同時,為防止保險公司濫用合同解除權...
兩年不可抗辯條款是什么意思
不可抗辯條款的時期一般是2年,所以也稱為兩年不可抗辯條款。保險不可抗辯條款適用于哪幾種情況1、保險公司沒有及時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30天不行使的時候。也就是說,如果保險公司...
關于保險法第十六條如實告知及超過2年不可抗辯的條款該如何正確理解_百...
新保險法中“2年不可抗辯條款”如何理解。如投保人不告知,2年后發生疾病,保險公司能以投保前“不告知”為理由拒賠嗎?2009年新保險法第十六條引入二年不可抗辯的概念。不可抗辯條款的具體內容是: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
保險法的不可抗辯條款怎么理解?只要繳費期超過2年,即使有隱瞞病史_百...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09年2月28日通過,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保險法》修訂,一大亮點就是引入了“不可抗辯條款”。作為國際保險業慣例,...
健康保險適用不可抗辯條款
在保險合同中列入不可抗爭條款,是維護被保險人利益、限制保險人權利的一項措施。意義解決“理賠難”問題。“不可抗辯條款”的缺失導致了兩方面的惡果:一方面,因為保險人在沒有條款約束的情況下放寬了投保時的審核條件,使...
壽險中的二年不可抗議條款有效嗎
《保險契約法》第163條規定,“保險人因投保人違反告知義務所生之解除權,自訂約起經過十年,不得行使”。但因故意違反時,不在此限。”不可抗辯條款又稱“不可爭議條款”是指保險人對投保人在訂立合同時違反告知義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