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
江西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全文(2020年)
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省的工傷保險工作。設區的市、縣(市、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各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依法對工傷保...
江蘇省工傷保險條例2019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為本單位全部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數,按照本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確定。第五條工傷保險費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河北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全文(2020年)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責任制,采取措施預防工傷事故...
西安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2017修訂)
職工受到事故傷害,用人單位必須落實工傷醫療搶救措施,確保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第四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工傷保險工作。市、區縣設立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市勞動能力...
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流程是怎樣的
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
北京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全文(2020年)
用人單位的職工有依照《條例》和本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第三條市和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市和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財政、衛生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工傷保險有關...
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財政、衛生、人事、工商、安全監管等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做好工傷保險工作。第四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設立工傷保險機構,配備適應工作...
2016年通遼工傷傷殘保險條文
第四十四條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履行下列職責:(一)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征收工傷保險費;(二)核查用人單位的工資總額和職工人數,辦理工傷保險登記,并負責保存用人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況的記錄;(...
2019年河南省新工傷保險條例全文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設立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努力發展職業康復事業,幫助因工...
福建省工傷保險條例的主要內容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職工依照《工傷保險條例》和本辦法規定,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