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
2019年工傷保險條例全文實施細則解讀
一、第二條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
工傷???
[編輯本段]四、工傷認定的程序:《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和企業申請工傷認定的結果有什么不同?
2、申報費的繳納人不一樣用人單位未在本條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限內,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承擔工傷福利等有關費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3、不同的舉證責任職工或其...
工傷如何認定
工傷員工可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
湖北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全文(2020年)
第七條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財政補貼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用于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及法律、法規規定用于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勞動能力鑒定、...
新工傷保險條例2019全文
第十三條工傷保險基金應當留有一定比例的儲備金,用于統籌地區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儲備金不足支付的,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墊付。儲備金占基金總額的具體比例和儲備金的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三章工傷...
2020年北京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全文(附賠償標準)
第六條工傷保險基金實行全市統籌。工傷保險基金全部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第七條本市根據國家規定和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工傷發生率和職業病危害程度等情況,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工傷保險行業...
工傷保險賠償流程是什么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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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工傷賠償標準
職工擁有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第三條工傷保險基金在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具備條件的市州應實行市州統籌,暫不具備條件的,也可以實行縣...
工傷認定公司申請和個人申請有什么區別
2、超期申報費用支付方不同。用人單位未在本條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依據來源于《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3、舉證責任不同。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