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余的工傷保險基金用于投資運營
2019年江蘇省新工傷保險條例全文
儲備金達到上一年度各項工傷保險費用的支付總額時不再提取。工傷保險基金有結余的,儲備金先從結余中提取,不足部分按照規定從當年征收的工傷保險費中轉入。儲備金用于支付重大傷亡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以及工傷保險基金當年收不抵支的部分。
江西工傷保險待遇的規定內容是怎么樣的?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于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第十一條設區市應當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儲備金(以下簡稱儲備金)。儲備金應當按本設區市當年工傷保險基金結余總額的20%提取,逐年積累,...
工傷保險條例第一章第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于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第十一條統籌地區實行工傷保險儲備金制度。儲備金按不低手統籌地區當年征收工傷保險費一個月的額度籌集。工傷保險基金歷年結余部分并入儲備...
《工傷保險條例》詳細內容
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衛生行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于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第十三...
我國目前實行的工傷保險條例是什么?
第十二條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于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于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于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
2019江蘇工傷保險條例
儲備金達到上一年度各項工傷保險費用的支付總額時不再提取。工傷保險基金有結余的,儲備金先從結余中提取,不足部分按照規定從當年征收的工傷保險費中轉入。儲備金用于支付重大傷亡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以及工傷保險基金當年收不...
2011年《勞動法》關于工傷的新規定!(全文)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于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第十三條工傷保險基金應當留有一定比例的儲備金,用于統籌地區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儲備金不足支付的,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墊付...
工傷保險條例及實施細則
在現行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中,內容有以下幾點:一、總則,包括工傷保險基金、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監督管理、法律責任;二、附則;三、決定;四、修訂解答。
福建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全文(2020年)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于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第十一條統籌地區實行工傷保險儲備金制度。儲備金按不低于統籌地區當年征收工傷保險費一個月的額度籌集。工傷保險基金歷年結余部分并入儲...
公司發生工傷后,申報的話,公司會受到罰款處罰嗎?
如果單位存在違規操作的話會罰款。我國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賠付,員工不因本身過錯影響工傷保險待遇。但職工因本身過錯造成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相關法律和國務院安全事故處理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