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制度
如何劃分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模式
第五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等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政策法規。第六條規范財務管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一)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
銀保監會: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
要抓緊研究完善相關法規和機制安排,進一步充實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發揮保險保障基金和信托業保障基金在風險處置中的積極作用,筑牢織密金融安全網。會議要求,要推動銀行業保險業提高服務新發展格局的能力,堅定不移深化金融供給側...
上海市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監督規定
(六)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提取、上解、下撥、使用管理費用的情況;(七)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直接承辦或者委托金融機構承辦社會保障基金匯繳結算、增值運營的情況;(八)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執行國家財政、財務制度的情況;(九...
存款保險基金由誰負責管理
存款保險基金是存款保險人履行保障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穩定職責的重要物質基礎。存款保險制度自1933年在美國首次通過立法確立以來,逐步被世界上許多國家或地區所建立。截至2007年1月,全球已有95個國家或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
怎么理解保險保障基金?
當出現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其清算財產不足以償付保單利益,或保險公司存在重大風險,可能嚴重危及社會公共利益和金融穩定的的情形下,可動用保險保障基金用于救助保單持有人、保單受讓公司或者處置保險業風險。
存款保險制度是什么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
保險公司兩金管理辦法
清算結束后,保險保障基金獲得的清償金額多于支付的救濟款的,保險保障基金應當將差額部分返還給保單持有人。第二十條在保險業面臨重大危機,可能嚴重危及社會公共利益和金融穩定的情形下,中國保監會可以動用保險保障基金。第二十...
信托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保障基金應當按照安全性原則建立托管制度。第十八條除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使用范圍外,保障基金的日常運用主要限于銀行存款、同業拆借、購買政府債券、中央銀行債券(票據)、金融債券、貨幣市場基金,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
保險保障基金的使用
清算結束后,保險保障基金獲得的清償金額多于支付的救濟款的,保險保障基金應當將差額部分返還給保單持有人。在保險業面臨重大危機,可能嚴重危及社會公共利益和金融穩定的情形下,中國保監會可以動用保險保障基金。保險公司的下列...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目錄
第九章制度第十章罰則第十一章背景第一條為了規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作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是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