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私募基金銷售機構的原則性要求以下表述錯誤的是
私募基金備案要求
第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從事私募基金托管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運用私募基金財產,從事私募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服務活動,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是什么
2、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對象,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3、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內容:(1)基金合同;(2)招募說明書等宣傳推介材料;(3)基金銷售協議中的主要權利義務條款;(4)基金的投資情...
如何理解《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專業化經營原則
(三)申請機構是否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專業化經營原則,說明申請機構主營業務是否為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申請機構的工商經營范圍或實際經營業務中,是否兼營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與“投資管理”的...
私募基金公司注冊條件要求
法律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從事私募基金托管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運用私募基金財產,從事私募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從事...
私募基金備案流程與要求
第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從事私募基金托管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運用私募基金財產,從事私募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服務活動,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是什么
(1)基金合同;(2)招募說明書等宣傳推介材料;(3)基金銷售協議中的主要權利義務條款;(4)基金的投資情況等等。4、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方式,可以采取信件、傳真、電子郵件、官方網站或第三方服務機構登錄查詢等非公開方式...
私募基金備案流程與要求
第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從事私募基金托管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運用私募基金財產,從事私募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服務活動,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
《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有哪些新規定
委托基金銷售機構募集私募基金的,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承擔的責任。第八條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銷售機構募集私募基金的,應當以書面形式簽訂基金銷售協議,并將協議中關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基金銷售機構權利義務劃分以及其他...
如何評價新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
在確定受托機構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應與基金銷售機構以書面形式簽訂基金銷售協議,并且,《辦法》要求將銷售協議中關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基金銷售機構權利義務劃分以及其他涉及投資者利益的部分作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合同...
基金銷售迎來新規
這一要求,將有利于平衡基金銷售機構與基金公司的長期利益。新規還調整獨銷機構展業范圍限制,除公募基金銷售外,允許獨銷機構從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這些規定回應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借助獨銷機構規范銷售的合理需求,也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