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自
醫療保障領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規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是簡搏此我國醫療保障領域第一部行政法規,在醫保法治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將改變我國醫療保障領域缺乏專門法律法規的狀況,有力提升醫療保障基金監管能力,為促進基金安全有效使用提供堅實...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
第二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和辦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有權對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
騙取醫保基金并及時改正的怎么處理
初次違法并且騙取醫保基金占上年度醫保基金支付額0.2%以下及時改正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處騙取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下涉及醫保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初次違法且騙取醫保基金占上...
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
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經2020年12月9日國務院第117次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5號)公布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自...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內部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制度在《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有詳細的說明。法律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內部管理制度》第一條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公民醫療...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條例規定的處罰措施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針對不同違法主體、不同違法行為分別設置了法律責任。一是對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違法的,責令改正、責令退回、罰款、給予處分。二是對定點醫藥機構一般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約談負責人、責令退回、...
醫保基金管理條例什么時候實施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已經2020年12月9日國務院第11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根據...
醫保卡會被盜刷嗎
法律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定點醫藥機構通過下列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醫療...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是為了什么而制定
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
武漢同濟為何不能用醫保
依據《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武漢市醫療保障局對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做出了4項行政處理。其中包括對該院自查并主動退回違規醫保基金金額1915.74萬元處2倍罰款3831.49萬元,對檢查發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