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銷售管理規定
私募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施行前成立的產品后續銷售按哪個辦法執行...
1、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以下簡稱“管理人”)可以自行募集其設立的私募基金;2、在中國證監會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并已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以下簡稱“銷售機構”)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3、其他任何...
涉及私募基金投資行為的辦法有哪些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簡稱“監管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報刊、電臺、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
私募基金備案要求
從事私募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服務活動,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私募基金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2017年)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須簽署的文件不包括...
【答案】:D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私募基金的,應當采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應當制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
(2016年)關于私募基金募集和轉讓的有關規定,以下表述錯誤的是()。_百...
【答案】:BB項,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或者委托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應當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
《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業務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立法依據】為促進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發展,規范私募基金服務業務,保護投資者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2019年《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說明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私募辦法》)自頒布以來,對促進各類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健康規范發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據《私募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自行銷售私募基金以及委托銷售機構銷售...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職責與責任有哪些
(1)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慈善基金;(2)依法設立并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3)投資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9、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
代銷私募基金需要牌照
法律分析:需要。擁有私募基金銷售牌照的機構可以代銷私募產品;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的機構,負責私募基金的募集管退的整個過程。注冊資金達到2000萬人民幣以上,實繳到位。公司成立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交稅。法律...
私募基金銷售牌照
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三條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