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騙取醫保基金專項行動自查報告
醫保違規案例分析
法律主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法律客觀:《...
口腔門診醫保自查報告范文
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騙取醫保基金的處罰案例
法律主觀:在不同地方對于騙取醫保基金的行為有著不同的處罰,以安徽省為例,具體如下:根據《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用人單位、參保人員、協議醫療機構、協議藥店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由醫保行政部門...
醫保騙保行為有哪些
一、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1.虛構醫藥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騙取醫保基金的;2.為參保人員提供虛假發票的;3.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記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4.為不屬于醫保范圍的人員辦理醫保...
騙保將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首部醫保監管條例發布(附全文...
國務院發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條例明確,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全文如下: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
醫保基金騙保三要素
醫保基金騙保三要素一、醫保基金騙保的行為:1、假冒醫療機構的名義辦理醫保報銷;2、提供虛假診斷證明、處方單、發票等虛假憑證;3、將患者的病情虛報或者編造病情,以獲取更多醫保資金。二、醫保基金騙保的三要素:1、存在...
公安、藥監、醫保聯合查藥店!
2020年5月,按照《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和《關于金山區開展“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金山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區醫保局就對轄區內零售藥房開展了...
騙取醫保基金并及時改正的怎么處理
初次違法并且騙取醫保基金占上年度醫保基金支付額0.2%以下及時改正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處騙取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下涉及醫保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初次違法且騙取醫保基金占上...
騙取醫療保險基金支出的行為主要有哪些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的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主要包括:一、涉及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1、虛構醫藥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2、為參保人員提供虛假發票的;3、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吉林省醫保局最新通報!
近日,吉林省醫療保障局曝光2021年打擊欺詐騙保專項行動案例(第二批)。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和省醫療保障局2021年基金監管專項治理工作的部署,各地醫療保障部門不斷加大打擊欺詐騙保工作力度,查處了大量違規案件,保持了打擊欺詐騙保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