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董監高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公司法關于董監高人員任職資格的規定
公司法關于董監高人員任職資格的規定如下:這些人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1、行為能力欠缺的: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2、刑滿未逾五年的: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
申請設立期貨公司的,具備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于()人。_百度...
【答案】:A《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申請設立期貨公司,除應當符合《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人員不少于15人;(二)具備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不...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不得授權未取得任職資格的人員代為行使職權。第四十二條高管人員職責分工發生調整的,證券公司應當在5...
董事,監事,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限制有哪些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除了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以外,一般公司都會成立董事會,對公司的經營和管理進行決策。公司董事會有董事長和其他董事,董事的任職資格公司法作了相關的規定,而公司法對公司董事任職的限制也做了具體的...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的資格的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2)因犯有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的辦法附則
不含法定節假日。第六十七條本辦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機字〔1998〕46號)、《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4號)同時廢止。
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2019)
(一)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二)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人員不少于15人;(三)具備任職條件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第七條期貨公司主要股東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實收資本和凈資產...
董監高任職資格條件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公司法》147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辦法的第二章任職資格
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部門負責人以上職務不少于2年,或者具有相當職位管理工作經歷。行使公司經營管理職權的董事長或者副董事長應當具備本條規定的任職條件。申請高管任職資格,申請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的申請核準_百度知...
第二十條申請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任職資格的,應當由擬任職的證券公司向證券公司注冊地派出機構提出申請,申請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應當由本人向其住所地派出機構或由擬任職的證券公司向公司注冊地派出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